美國對臺灣地區(qū)碳合金鋼定尺板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

  2017年3月30日,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奧地利、比利時、法國、德國、意大利、日本、韓國和臺灣地區(qū)的碳合金鋼定尺板(stainless steel sheet and strip)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,對韓國涉案產品作出反補貼肯定性終裁:裁定臺灣地區(qū)強制應訴企業(yè)Shang Chen Steel Co., Ltd.和China Steel Corp.的傾銷幅度分別為3.62%和6.95%、臺灣地區(qū)其他生產商/出口商傾銷幅度均為5.29%;奧地利涉案企業(yè)傾銷幅度為53.72%;比利時涉案企業(yè)傾銷幅度為5.40%~51.78%;法國涉案企業(yè)傾銷幅度為8.62%~148.02%;德國涉案企業(yè)傾銷幅度為5.38%~22.90%;意大利涉案企業(yè)傾銷幅度為6.08%~22.19%;日本涉案企業(yè)傾銷幅度為14.79%~48.67%;韓國涉案企業(yè)傾銷幅度為7.39%,補貼率為4.31%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預計將于2017年5月15日對此案作出產業(yè)損害終裁。

  2016年4月28日,應美國企業(yè)ArcelorMittal USA LLC、Nucor Corporation和 SSAB Enterprises, LLC于2016年4月8日的申請,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中國、韓國、法國、日本、意大利、巴西等12國的碳合金鋼定尺板發(fā)起反傾銷立案調查,并同時對原產于中國、巴西、和韓國的產品發(fā)起反補貼立案調查。

  2016年5月23日,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本案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產業(yè)損害肯定性初裁。

  2016年9月6日,美國對進口自中國的涉案產品作出反補貼肯定性初裁。

  2016年11月4日,美國對進口自中國、臺灣地區(qū)、奧地利、比利時、法國、德國、意大利、日本和韓國的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肯定性初裁。

  本案涉及美國協調關稅稅號7208.40.3030、7208.40.3060和7208.51.0030等項下產品以及稅號7208.40.6060、7208.53.0000和7208.90.0000等項下部分產品。